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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读诗”公众号胜诉 专家热议新媒体版权

2015-12-14 08:33 未知 我有话说 字号:TT
中新网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 曾鼐)新媒体时代,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近日,“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客户端,互相起诉,经法院一审认定公众号胜诉。诸多专家、诗人呼吁自媒体要保持自律与道德自觉,创造诚信、有序的竞争环境。

公众号和客户端互为原被告

拥有160万粉丝的微信公众号“为你读诗”被冒牌,引发了强烈关注。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经营“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的尚客圈公司是“为你读诗”的拥有者,之后开发同名APP的首善音乐创意公司(后更名“为你读诗科技公司)及开设公众号“为你读诗客户端”的首善文化产业公司,构成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3年6月上线的“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由尚客圈文化公司联合李彦宏、杨元庆、张国立、姜昆、郎朗等20位各行业人士发起,每天以配乐加朗读的形式推送一期读诗作品,希望以读诗为开端,传播诗歌文化。公众号上线约1年中,“为你读诗”便累计了60万订阅用户,至今已播出900多期节目,累积传播逾4亿次,覆盖美国、加拿大、丹麦、德国、荷兰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诸多国际政要、影视明星等都曾献声于此。

然而树大招风。2014年9月,“为你读诗”同名APP产品悄然出世,紧接着“为你读诗客户端”的微信公众号上线,由首善音乐公司和首善文化公司打造。

在“为你读诗”官方团队即尚客圈,连续发布维权声明后,首善音乐公司将名称变更为“为你读诗科技公司”,并于8月初抢先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尚客圈发表的维权声明,属于恶意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尚客圈公司8月21日也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诉称为你读诗科技公司及首善文化公司侵权。

12月初,朝阳法院对这两起诉讼先后做出一审判决,首先驳回了为你读诗科技公司有关诉尚客圈不正当竞争的所有诉讼请求,之后再判令其和首善文化公司立即停止在涉案APP、企业名称及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为你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