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固然不失为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但事件给社会带来的教训,应该不止于此。
监管的缺位与乏力,使行业发展失去了约束。据悉,对于租赁房屋的安全质量监管,目前还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适的监管主体。以北京市为例,对于出租房屋的质量,《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要求,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真正需要的是通过一个事件,整改规范整个行业,所有出租房空气质量不合格决不上市,而不是发生悲剧之后的各种补救措施。这不仅需要出租房行业和大量散户房东的自觉自律,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强力规范和严格监管,抓紧制定出租房空气质量统一标准和检测规定,建立出租房空气质量强制检测及备案制度,强化出租房市场经营行为管控处罚,畅通出租房空气质量投诉渠道。
同时,这也提醒了企业经营者和政府部门,在发现问题时应该第一时间重视,采取措施防控风险,以免问题扩大,给相关各方都带来更大的伤痛和损失。(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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